記者陳佳鈴/彰化報導
警方詢問「是不是你開的」時,語焉不詳地回答「嘿」一聲,竟因此被控「頂替罪」。(圖/翻攝畫面)彰化縣一名黃姓男子去年因酒後乘坐友人車輛,不料途中發生車禍,事後他因喝得爛醉斷片,在警方詢問「是不是你開的」時,語焉不詳地回答「嘿」一聲,竟因此被控「頂替罪」。然經彰化地院與台中高分院二審審理後,法官均認為黃男當時酒測值極高,反應能力已受影響,且肇事駕駛劉女第一時間已主動坦承,認定黃男並無頂替犯意,最終判決無罪確定。
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2月。黃姓男子與劉姓女子在一間小吃部餐敘飲酒後,由劉女駕車載送黃男返家。不料行經彰化縣大村鄉一處路口時,車輛不慎撞上另一輛機車,導致機車上朱姓騎士與梁姓乘客受傷。
警方巡邏經過現場時立即下車處理。肇事駕駛劉女當下向警方坦承自己是開車的人,並配合接受酒測。然而,另一名到場支援的員警在未了解情況下,詢問酩酊大醉的黃男:「是不是你開的?」黃男當時只回答了一聲「嘿」,後續被問到是否酒駕時,則語焉不詳,甚至還出言辱罵員警,又自言自語地說「那個沒我做的」。
儘管劉女已主動承認,警方仍將黃男依頂替罪嫌移送法辦。黃男在貞訊中雖一度承認,但也解釋當時是因為酒醉、講話太快所致。
彰化地院審理後認為,案發當下劉女已向到場員警坦承駕駛身分,且該員警目擊劉女從駕駛座下車。而詢問黃男的支援警員,因不知情,才會誤將他視為嫌疑人。
法官進一步指出,黃男當時的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0.92毫克,已達爛醉程度,其認知與表達能力顯然受到嚴重影響。因此,法官認為不能單憑黃男在酒醉狀態下的簡短回答,就認定他有頂替劉女罪行的主觀犯意,故判決無罪。
此案上訴至台中高分院後,法官仍維持原判。合議庭認為,在劉女已主動坦承駕駛身份的情況下,黃男的「嘿」一聲無法構成頂替罪。加上警方在未經查證前,就直接認定黃男是肇事者,也存在程序上的瑕疵。最終,法院駁回檢方上訴,黃男無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