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台北地院審理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等人涉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等案,今(23)日傳喚共同被告、木可公關行銷公司董事長李文娟作證,到庭被告包括柯文哲、李文娟的胞兄李文宗、會計師端木正3人。黃帝穎律師說,李文娟今作證是否實際掌控木可有三大關鍵,木可迄今尚未清算解散仍可復業。
擔任木可公關董事長的李文娟出庭。圖為資料照。(圖/記者楊佩琪攝)黃帝穎律師指出,北院今傳喚李文娟作證,李文娟否認犯罪,被認為是柯文哲的「友性證人」,但有三大關鍵事實,影響木可董事長李文娟與柯文哲共犯程度:
1.李文娟是否實際掌控木可公司?
2.李文娟能否決策木可財務?
3.李文娟對木可金流就柯文哲以肖像權授名義入私帳的450萬元決策或參與程度?
黃帝穎律師說,李文娟在偵查中供稱,李文宗2022年10月要求她擔任木可公司的登記負責人,設立初時她就掛名負責人。2023年1月她正式接任木可董事長,月領8萬元薪水,平時只須做簡單的流水帳,交給會計人員何璦廷核對,原本不用向柯文哲報告帳務,總統大選後,柯才要求她要每月定期報告。
黃帝穎律師分析,李文娟若翻供,將另涉七年以下徒刑偽證罪。
黃帝穎律師說,木可迄今尚未清算解散仍可復業。(圖/翻攝自黃帝穎律師臉書)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