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昱孜/高雄報導
女童在籃球場獨自玩沙,遭78歲老翁抱起性侵。(圖/翻攝自 Pixabay)屏東一名78歲李姓老翁於國小籃球場上,見到一名獨自玩沙的我5歲女童,便將其抱在跨下處,並上下其手,30秒過程被目擊者林姓女子拍下報警。屏東地方法院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判老翁4年有期徒刑,檢方不服判決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改依強制性交罪,重判7年4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去年4月18日,李姓老翁在國小籃球場,對正在玩沙的5歲女童心生歹念,趁四下無人之際,一把將女童抱起,放在跨下前,並伸手猥褻其私處。當時路人林女恰巧路過,見到這一幕立刻持手機蒐證並報警,
李翁訊後被依法送辦,檢方依妨害性自主罪提起公訴,屏東地方法院法官,僅認為李翁涉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檢方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二審法官改依強制性交罪論處,且李翁未與被害家屬達成和解,考量他年事已高,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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