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台北報導
台北曾姓婦人因北捷逼讓「優先席」事件,鬧上媒體版面,還被挖出是慣竊。(翻攝畫面)台北曾姓婦人因北捷逼讓「優先席」事件,鬧上媒體版面,還被挖出是中研院知名的「會議蟑螂」又扯出竊盜通緝風波;據過往判決,她早在25年前,就是名慣竊,至少3度在南港捷運站,偷走單車,用於前往中研院代步,失主報警,還有中央研究院人員協助通報才被逮,當時遭判拘役115天,檢方認為量刑過輕,無法遏止不法,上訴二審被駁回,時至今日,她多次進出監獄,仍未改過偏差行徑。
據過往判決,曾姓婦人2012年6 月1 日下午4 時11分許在南港捷運站,偷走一輛愛爾蘭廠牌要價數千元的粉紅單車用於代步;同年6 月13日中午及6 月29日中午,都在同樣地點以相同手法,偷單車代步使用。
直到失主報警,才發現曾姓婦人都將偷來的單車,騎到中研院自行車停車場內,並請中央研究院人員協助通報該名竊嫌下落,待她出沒報警,就主動自首坦承犯案。
這起案件,一審被依竊盜累犯,共2罪,分別處拘役,合併執行115天,皆可易科罰金;當時此案,檢方不服上訴二審。
檢方主張,曾姓婦人自2000年到2012年已有6 次犯竊盜罪被判有罪與前科,其中3次,集中於同一個月,足見不良素行,執行完畢,猶不知悔改,一再犯竊盜罪行,漠視法律規範,犯後態度不良,原審僅輕判拘役刑度,量刑顯然過輕,與比例原則、平等原則、罪刑相當原則尚有不符,實不足矯治行為並預防再犯。
但二審法官認為,檢方未提出具體理由,上訴不合法律上程式,因此予以駁回,全案定讞。
未料,曾姓婦人於25年前,就被視為慣竊,至今仍因竊盜罪刑受司法制裁,也淪為中研院不少助理、學者口中的「會議蟑螂」,更因北捷逼讓「優先席」事件,登上媒體版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