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高雄報導
高雄從事教職的人妻跟丈夫結婚15年,去年發現他跟女同事偷情,提告獲賠40萬元。(示意圖/PIXABAY)高雄從事教職的人妻小萱(化名)跟丈夫大壯(化名)結婚15年,去年竟發現,男方跟女同事小萍(化名)發展出婚外情,9度去旅館開房,私下交往,互相傳送調情、討論性行為的訊息,還稱對方「四姑姑了」。妻子心碎,提告丈夫,獲賠4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女子小萱(化名)2010年4月3日跟男子大壯(化名)結婚,結婚,未料,丈夫卻跟女同事小萍(化名)發展出婚外情,私下交往,互相傳送調情、討論性行為的訊息。
內容提及「我愛上妳了」、「很想要吻遍妳每一吋肌膚」、「妳要繼續讓我流口水」、「寶劍沒有出鞘的欸,真是太神奇了」、「整隻都硬的」、「昨天跟妳第一次,真的是小兄弟不捧場」、「你現在是四姑姑了」。
妻子小萱發現,丈夫強烈對小三小萍強烈表達愛意,言語甚為腥羶,還互相論及如何挑逗對方性器官,及性行為後之感受,甚至還發現雙方自2024年5月22日起至8月21日,至少9度去於同一房間內休息,認配偶權遭侵害,向丈夫提告求償50萬元。
審理時,丈夫都未出庭,因此法院堪信,小萱主張為真實,考量雙方結婚10多年,育有2名子女,竟趁同一地方上班機會跟女同事小萍不正常交往,且發生性行為,明顯侵害配偶權。
法官審酌,妻子小萱二專畢業,擔任老師,月收入約2萬3000元,名下有2筆不動產;丈夫大壯碩士畢業,年收入約50萬元,名下有汽車1輛,審理後,判男方應賠償4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