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鏡週刊
不少藝人代言誤觸法規遭到開罰。(翻攝社群網站)藝人依依因為在購物台介紹產品,不小心講到「身體器官」而遭衛福部開罰,罰金最高恐達500萬元。我國對於食品、藥品、保健食品及保養品的規定都很嚴格,偏偏這又是藝人代言的最大類型產品,常常有人因此誤觸法規遭到開罰。
陳維齡因宣傳減肥產品誇大不實,被檢舉開罰多達8次。(翻攝自陳維齡臉書)藝人陳維齡2019年因行銷燃脂、健康食品助長高等產品,涉及誇大不實,因為健康食品不得宣傳療效,接獲檢舉及調查共開罰8次,累計下來共罰了新台幣64萬元。
理科太太因業配醫療器材觸碰法令,遭罰20萬元。(翻攝自理科太太臉書)而網紅理科太太拍攝影片介紹「子宮頸癌自我篩檢套組」,涉及醫療器材問題,經台北市衛生局調查後,理科太太與合作廠商各裁罰20萬元,事後理科太太也公開道歉,坦承觸犯法規。
郭子乾代言食品,但誇大療效,遭罰216萬的高額罰款。(翻攝自郭子乾臉書)郭子乾代言的「A.H.A 關捷挺固立」產品,影片中療效誇張,連帶遭到裁罰高達216萬元,事後郭子乾透過經紀人回應表示已經跟廠商確認,關於廣告不實部分也已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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