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柯美儀/台北報導
光復連假將至,許多人安排出國旅行。(示意圖/資料照)許多人出國時愛買泡麵、餅乾當伴手禮,但回台能不能帶?不少旅客心中都有疑問。防檢署表示,雖然多數泡麵、泡飯等速食類品項可帶回台灣,但若含有火腿腸、鳳爪等「實體肉品」就屬違規。而「肉鬆蛋捲」更是遭裁罰的常見違禁品,二度違規者最高恐挨罰100萬元,提醒旅客務必留意。
泡麵帶回台灣有條件
「泡麵可以帶回台灣嗎?」桃園機場檢疫站站長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IG影片中指出,泡麵、泡飯、速食米粉、速食粥等,只要內含的肉品經過特殊乾燥處理、可直接沖泡食用,原則上可免施檢疫、可帶回台灣。但若包裝內附有「火腿腸、鳳爪」等肉類小零食,就屬於禁止攜帶項目。
肉鬆蛋捲是違規常客 最高可罰100萬元
桃園機場檢疫站站長也提醒,陸港澳、泰國、越南等地不少餅乾或蛋捲含有肉鬆成分,這類商品屢屢成為違規品,其中「肉鬆蛋捲」更是20萬元罰款的常客。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34條規定,來自非洲豬瘟疫區的旅客若違規攜帶豬肉製品,初次違規可罰20萬元,再犯最高可罰100萬元。
防檢署表示,罐頭種類繁多、判斷較複雜,建議入境時主動至動植物檢疫櫃檯詢問。(示意圖/pixabay)肉類罐頭是否可帶?
至於雞肉、魚肉、牛舌罐頭是否能帶回?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回應,若為「經高溫高壓滅菌罐製」的產品,一般可免施檢疫,但因罐頭種類繁多、判斷較複雜,建議入境時主動到檢疫櫃檯諮詢,以現場人員判定為準。主動詢問即使不合格也不會受罰。若有疑慮,旅客可在行李轉盤旁的檢疫櫃檯詢問確認,避免因一份伴手禮吃上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