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程正邦報導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為「刪預算」一事,槓上行政院秘書長張惇涵,民事訴訟判決出爐敗訴。(圖/記者楊士誼攝影)國民黨立委陳玉珍因不滿時任總統府副秘書長(現為行政院秘書長)的張惇涵公開指控其提案刪除預算,憤而提告。這起涉及公眾人物言論自由與名譽權的民事求償案,台北地方法院今(31日)宣判,判決陳玉珍敗訴,張惇涵免賠。
政治攻防戰延燒!立委告行政院秘書長誹謗求償
事件源於今年4月9日,張惇涵在網路節目《齊有此理》中,針對美國「對等關稅」衝擊台灣等議題發表評論時,提及陳玉珍曾提案刪除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兩項重要預算:「中小及新創企業科技應用計畫」預算2億元、「中小及新創企業發展」預算8.1億元。
張惇涵的言論被解讀為藍委的提案可能影響政府扶持中小企業的相關政策。陳玉珍則認為此為「無中生有」的指控,損害其名譽。陳玉珍不甘名譽受損,不僅在4月14日前往台北地檢署按鈴申告張惇涵涉犯刑事誹謗罪與違反選罷法,同時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要求張惇涵賠償150萬元並登報回復名譽。
行政院秘書長張惇涵被陳玉珍提告妨礙名譽求償150萬免賠。(圖/行政院提供)法院核心觀點:「提案事實」受言論自由保障
台北地方法院經審理後,法官認定,陳玉珍確實有提案刪減小企業相關預算的事實,雖然陳玉珍方面後續強調已撤回提案,但「提案」的行為本身是客觀存在的。而且預算審查是立委的職權行使,屬於可受公評的公共事務。張惇涵是基於立委提案這個事實,對公共事務進行評論,應受到《中華民國憲法》言論自由的保障。
最終,法院認定張惇涵的言論並未不法侵害陳玉珍的名譽權,因此駁回陳玉珍的所有訴訟聲請,判張惇涵免賠。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