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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男大生喪母尋求安慰⋯40歲女老師惜惜「8度滾床」!小女友生氣了

記者林昱孜/嘉義報導

嘉義女教師因為安慰喪母大學生滾床單,最後演變成3角戀互告,結局出爐。(示意圖/Pixabay)
嘉義女教師因為安慰喪母大學生滾床單,最後演變成3角戀互告,結局出爐。(示意圖/Pixabay)

嘉義一名40歲高中女教師,因為安慰喪母的男大生小宇(化名),2人關係升溫直接綿延到床上,8度激戰;豈料,事後女教師遭到小宇女友阿涵(化名)指控「誘導發生關係」,並在網路上批評,文章內容揭露其姓氏、個資。最後,女教師因此丟飯碗,提告並向小宇與阿涵求償100萬元,嘉義地方法院審理後,判2人需連帶賠償15萬元。

判決書指出,小宇在高中畢業後,仍與校內女教師保持聯絡,2020年9月小宇喪母,因而找了女教師傾訴,一來一往間,小宇獲得安慰,2人關係升溫,並在同年11月至隔年8月間,8次發生性關係。隔年11月,女教師收到阿涵訊息,才知道原來他有女友,2人斷聯。

事後,女教師便開始接到阿涵訊息,批評她人品不足擔任教師,甚至還辱罵「犯賤」、「壞人」、「髒」等。阿涵甚至在網路上發文貶損女教師,內容寫著「被她寵愛的學生,都得到她的身體」,文中訊息揭露其個資及學校,已足以辨識身份。

文章曝光後,女教師在學校慘遭指指點點、圍觀拍照,小宇還以「遭誘導性侵」提告,但檢方認定兩人為合意關係,因而不起訴。女教師因此丟了工作,反控誹謗及違反個資法,目前刑事部分仍在偵辦中,民事部分則針對小宇和阿涵提告求償,她主張,當時小宇已經成年,2人之間不存在師生關係。

小宇、阿涵辯稱,發文目的是想防止女教師再犯,且她已因此事遭解聘,未有妨害名譽問題。嘉義地方法院法官審理後認為,小宇和阿涵洩漏女教師個資,散布不實言論,且阿涵曾說「我們決定要讓這件事公開」,顯示共同行動,判處兩人需連帶賠償女教師15萬元,但小宇和阿涵不服判決提出上訴,遭法院駁回,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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