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靚緯/彰化報導
彰化莊姓男子當密醫長達20多年,一審遭判刑8月、緩刑2年,檢方提上訴,二審改判撤銷緩刑。(翻攝自Google Maps)彰化縣一名莊姓男子,未具有牙醫資格,卻從1992年開始開設牙醫診所,替民眾裝設假牙。去年衛生局接獲檢舉,查獲莊男違反醫師法,一審判刑8個月,緩刑2年,公益捐30萬元。檢方不服上訴,認為莊男非法行醫長達20多年,非單一偶然犯罪,二審法官審酌,一審未諭知緩刑理由與法條,因此撤銷緩刑宣告,判刑8個月。
檢方調查,彰化縣莊姓男子,未取得牙醫師資格,卻在1992年到2020年間開設牙醫診所,替患者製作、裝設假牙、牙套等醫療行為,並收取費用,去年經民眾檢舉後,由衛生局及轄區警方查獲。
一審時,莊男坦承犯罪,法官依違反醫師法,判刑8月、緩刑2年、公益捐30萬元,檢方不服提出上訴。檢方指出,莊男擔任密醫,違反醫療法長達20多年,非單一偶然犯罪,其行為已使國民健康暴露於高度風險當中。另,莊男也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缺乏積極作為彌補告訴人損害作為,且犯後態度不佳,一審量刑過輕,請求撤銷改判。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台中高分院指出,一審雖依違反醫師法,判莊男8個月徒刑、緩刑2年、公益捐30萬元,但一審在論罪科刑欄,沒有任何諭知緩刑的理由、法條依據,有判決理由不備的違法,加上莊男曾犯下公共危險罪,遭判刑3個月,已執行完畢,因此不符合「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的緩刑條件,因此撤銷緩刑,判刑8月、公益捐30萬元,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