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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男同醫「拍無碼孕母私處」PO上網 律師:違反《刑法》

記者施春美/台北報導

台北慈濟醫院朱姓骨科醫師在社群分享他赴美找代理孕母,並將無碼的孕母生產過程放上網路,引發網友撻伐。(圖/翻攝自IG、threads)
台北慈濟醫院朱姓骨科醫師在社群分享他赴美找代理孕母,並將無碼的孕母生產過程放上網路,引發網友撻伐。(圖/翻攝自IG、threads)

近來同性伴侶找來代孕爭議延燒不斷,一名朱姓骨科醫師自曝赴美找女性代孕經驗,但他拍下孕母生產的全程畫面,包含孕母的私密處全都無碼露出,遭到網友撻伐。律師林俊宏表示,無論該醫師有無取得孕母的同意,仍有散布性私密影像之虞,違反《刑法》235條的散布猥褻物品罪,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代理孕母在國內尚未合法,一名台北慈濟醫院朱姓骨科醫師,與男友赴美透過代孕後迎來新生兒,並在網路上傳孕母生產的影片,讓孕母的性器官特寫暴露在網路上,畫面曝光引發眾怒。網友群起痛批,朱姓醫師侵犯孕母隱私,強調「即使簽有合約,也不代表能公開孕母最脆弱的時刻。」另有網友認為,孕母在生產時身心極度疲弱,難以做出真正自主的同意,質疑該醫師以「知情同意」為由,公開影片的正當性。

面對輿論質疑,朱姓醫師曾回應,影片經孕母同意上傳,出發點是感謝孕母的辛苦。由於掀起眾怒,朱姓醫師已關閉其社群平台。

無論有無取得孕母同意 律師:朱姓醫師都有法律責任!

全國律師聯合會秘書長、律師林俊宏接受《三立新聞網》採訪時表示,不論朱姓醫師有無取得孕母同意,「在網路上傳無碼的生產影片,仍有散布性私密影像的問題,不會沒有法律責任。」

林俊宏進一步說明,若代理孕母的同意為真摯的同意,也要視孕母同意的範圍,「同意拍攝不等於同意散佈。」,若孕母同意拍攝,但不同意散布,朱姓醫師就違反《刑法》319-1條,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就算朱姓醫師得到孕母拍攝及上網的同意,」林俊宏表示,該醫師也違反《刑法》235條的散佈猥褻物品罪,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9萬元以下罰金。

#代理孕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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