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洪正達報導
胡女被范女當眾罵「婊子」提告敗訴,原因是法官認為范女是一時衝動才罵人,反而會讓其他同學覺得沒水準,無法構成公然侮辱。(示意圖/Pixabay)屏東胡姓女大生因不滿范姓女同學公然罵她「婊子」,一氣之下提告求償,案經屏東地院簡易庭審理後,法官認為范女動機為自遭到胡女誤會,才會一時失控辱罵對方,不足以貶損胡女名譽人格,無法構成公然侮辱罪,因此判決范女無罪。
判決指出,2024年7月間,胡女聽到范女說她閒話的風聲,指出「…兩年前的事情到現在還可以繼續亂說,更何況根本不是事實!有種當我面說,不要躲在背後關注別人好嗎」等,范女看到胡女PO文後,直接在班上找方理論,離開時還說「我只是來跟妳講我沒有做那種事情,那妳要冤枉我,好,妳就是個婊子,再見!」胡女不滿,事後提告公然侮辱。
屏東地院簡易庭法官表示,看完影片後認為范女因一時衝動才會罵出不雅言語,雖然造成胡女不悅、難堪,但范女並非有意為之,且發生時間極為短暫,影響程度輕微,反而此言一出會讓其他同學認為范女沒有水準、教養等,並不會讓胡女的社會人格、名譽等受到侵害,無法構成公然侮辱罪嫌,判決范女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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