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南投報導
南投縣許姓役男去泰國屆期未歸,沒在指定時間內接受徵兵檢查,今年從桃園國際機場入境,當場被以通緝犯逮捕。(示意圖/PIXABAY)南投縣許姓役男有詐欺、妨害電腦使用、毒品等前科;去年未申報居住處所遷移,又去泰國屆期未歸,沒在指定時間內接受徵兵檢查,今年從桃園國際機場入境,當場被以通緝犯逮捕;遭法院依妨害役男徵兵處理罪,處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許男為役齡男子,設戶籍在南投縣,2023年搬到桃園市中壢區居住,同年11月役男徵兵檢查通知書,寄到戶籍地,因未收件沒接受徵兵處理;2024年他又申請短期出境去泰國,
由於許男未如期返國,也沒按時接受徵兵檢查,直到今年5月7日從桃園國際機場入境,當場被以通緝犯逮捕歸案,當場依法送辦。
偵審期間,許男都坦承犯行;法官認為,他明知自己是役齡男子,依法有應服兵役義務,卻未申報居住處所遷移,出境又屆期未歸,還被查出有詐欺、妨害電腦使用、毒品等前科。
許男在法庭上自陳,專科畢業,從事國際貿易,與配偶及1位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經濟小康;法院審理後,將他依役齡男子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三條第五款、第七款之妨害役男徵兵處理罪,處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