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林昀萱報導
台積電25日宣布對前資深副總經理羅唯仁提出訴訟,質疑羅唯仁洩漏營業秘密給英特爾。(圖/翻攝自工研院官網、資料照)台積電昨(25)日打破沉默發出聲明指出,前台積電資深副總羅唯仁遭指將2奈米相關機密帶往英特爾任職,違反競業條例,宣布將對他提告。對此,財經網紅胡采蘋點出台積電拖到現在才採取法律行動的關鍵原因。
台積電指出,羅唯仁自民國93年7月起任職於台積電,並擔任副總經理,103年2月升遷為資深副總經理,今年7月27日正式自台積電退休。羅唯仁於任職期間即簽有保密條款及離職後的競業禁止條款,承諾離職後不為競爭之同意書。114年7月22日進行離職面談時,羅唯仁回應將至學術機構任職,並未說明將前往英特爾公司任職,卻在離職後旋即前往英特爾公司擔任執行副總裁(Executive Vice President,簡稱EVP),而羅唯仁高度可能使用或洩漏、告知、交付或移轉台積公司營業秘密及機密資訊予英特爾公司,因此台積公司有採取法律行動(包含違約賠償)之必要。
胡采蘋在臉書粉絲專頁「Emmy追劇時間」指出:「這幾天一堆陰謀論,說台積電就是派羅唯仁去英特爾當先鋒,作為併購英特爾的先遣部隊,台積電沒有對羅唯仁提告,一定是美國政府和台積電、英特爾有什麼三方交易。一堆專家分析師講得言之鑿鑿,其實你要看一個人有沒有神經錯亂,這種時候就是最好的觀察點。」胡采蘋表示,台積電和國發基金講過好幾次沒有要併購英特爾,即使的被逼吞也不是這樣暗渡陳倉,併購有併購的方法:「買公司有買公司的辦法,有估價的規則,有重組的計畫,有合併後續的整合構想,部門對部門,這是很專業很謹慎的事情。」
胡采蘋認為,台積電沒有在第一時間開告,肯定是因為羅唯仁輩分很高,要怎麼做、怎麼告都需要考慮。「如果要對簿公堂就一定要罪證確鑿,一擊即中,撕破臉就是要告到對方倒,所以需要時間考慮清楚。」她分析,這樣情況下英特爾是不可能用羅唯仁了,否則英特爾會有法律風險,公司內部的資產或生產設備有可能會被聲請扣押或走其他各種法律程序,這就會嚴重耽誤到生產,英特爾不可能冒這種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