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聽新聞
0:00 0:00

妻遭長官路邊性侵北市尪怒控 法院揭私密簡訊案翻轉人夫臉綠了

圖、文/鏡週刊

一名台北的人夫怒氣沖沖地告上法院,指控妻子小美的陳姓直屬主管趁公務出差時,在回程途中,於新北萬里路邊對他妻子「霸王硬上弓」,強行發生性行為。人夫認為這嚴重侵犯了他的配偶權,讓他身心飽受煎熬,因此向陳姓主管索賠超過80萬元。然而,這場官司經台北地院審理後,情勢卻出現驚人逆轉,法官認為人夫的求償站不住腳,裁定駁回。

根據人夫的說法,事件發生在妻子某次出差返家途中,陳男將車停在萬里靠海的路邊,不顧小美反抗強行撲倒、強吻並性侵得逞。但台北地院民事庭深入調查發現,小美在刑事案件中的證詞根本是「變來變去」,對於案發關鍵細節的描述,一時說「XX只碰到大腿」,後又改口「被侵入得逞」,說法前後矛盾,可信度大打折扣,且陳男在刑事庭已獲判無罪。

最致命的證據是,小美在事發後到提告的期間內,竟持續傳送大量暖心、曖昧的訊息給所謂的加害人陳男,內容充斥著「我很想念你……像以前一樣」、「有你跟我在一起的地方,才有晴天」、「就算不在彼此身邊也知道心是一起的」、「我很心疼你」等親密字句。法官認為這種行為與一般性侵受害者會出現的極度恐懼、厭惡、避之唯恐不及的典型反應完全背道而馳,顯然不合常理。

不僅如此,小美私底下還多次告訴陳男,她跟丈夫的對話完全是「應付」性質,錄音更是迫於無奈。她向陳男保證「會努力讓你沒事」、「盡力讓事情圓滿收尾」,,甚至主動洩漏自己的證詞細節,協助陳男制定抗辯策略。法官認為,小美這些不合常理的「私下運作」,讓她丈夫提出的通話錄音等證據,可信度大為降低,無法證明陳男確有違反她意願的強迫行為。既然人夫無法拿出實質證據證明配偶權被侵害,人夫想透過配偶權求償當然站不住腳,法院最終裁定駁回所有訴求。可上訴。


更多鏡週刊報導
離婚同日嫁小王!人妻騙刑警簽「假離婚協議」 綠帽夫心碎提告大逆轉勝
帶小三回家還傳訊嗆妻「她在我房間」 渣夫挨告辯:想激老婆回來
新婚尪用LINE一功能隱藏姦情 人妻秒抓猴解鎖方式曝光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

外稿
#外遇

CH54三立新聞台直播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頻道推薦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