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面對萬千老屋,內政部指重建非都市更新萬靈丹,老屋延壽也是一種方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內政部近日針對老屋重建與都更議題,強調不能只依賴建商,重建非都市更新萬靈丹,面對台灣超高齡社會,除鼓勵危老重建,未來修法將納入「老宅延壽與機能復興計畫」,提供務實選項,兼顧高齡需求、居住安全與減碳效益。
內政部說明,危老條例自106年5月公布施行至今已達一定成效,但老舊住宅仍多,持續以鼓勵措施獎勵重建的同時,未來修法方向將推動「老宅延壽」納入法規體系,延長建物使用年限,並強化居住安全及提升建築機能與永續。
內政部指出,真正的更新戰略須同時處理「願不願意、能不能與安全不安全」三個層面。針對已邁入超高齡社會與大量老屋挑戰,如果老舊建築物無迫切重建需求,透過適度改善即可符合生活機能,有助於減少拆除與新建的碳排與廢棄物。
「老宅延壽與機能復興計畫」並非要替代危老或都更,而是提供一條更務實的選項,協助無法整合或高齡住戶多的社區,先透過管線更新、立面改善、防水補強及增設無障礙設施等高齡友善措施,讓高齡者樂於在地安養,也為未來重建預做準備。
內政部指出,面對人口結構變化,中央持續推動多元社會住宅政策,包括直接興辦社宅、增加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戶數,並配合老宅延壽,將舊市區整修後的老屋納入包租代管。內政部表示,老宅延壽與都更、危老是互補,而非競爭。
最後,內政部強調,容積獎勵是工具,但不是唯一解方。未來政府將持續統整興建社宅、推動包租代管、落實老宅延壽與綠建築標準,並促進都市更新與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建構全面、彈性、多元的住宅政策體系。
老宅延壽申請資格。(圖/內政部提供)
老宅延壽補助金額。(圖/內政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