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柯文哲點名全案有2個可疑證人,一是蘇麗瓊,一是林欽榮。(圖/翻攝畫面)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案,11日下午繼續開庭進行證據提示。供訴證據提示完畢後,柯文哲忍不住針對一連串的證據、證人名單表示意見,強調全案有2個可疑證人4個被認罪的被告,可疑的證人一是時任台北市秘書長的蘇麗瓊,另一個就是台北市前副市長林欽榮,尤其針對林欽榮的證詞,強調林欽榮「講的和做的根本不一樣」。
聽了一早上供訴證據提示,下午開庭,柯文哲忍不住舉手發言,再次提到法官曾說「司法是脆弱的」,反問法官有沒有想過,一般老百姓面對司法「更是脆弱」,並當面質問蒞庭檢察官「你們還是要為起訴書背書嗎?要和林俊言綁在一起嗎?」
柯文哲並自己整理了全案共有2個可疑關鍵證人、4個認罪被告。認罪的包括鼎越開發前董事長朱亞虎,強調事情也不是他在主導、錢(政治獻金)也不是他出的,卻屈服在檢察官的威嚇下認罪。
另一個認罪的是威京集團法務經理陳俊源,前4次偵訊都不認罪,第5次卻認了,說實在就是花錢消災、認罪換免刑。檢察官認為陳俊源身為法務經理,應該知道所謂的「認罪」是什麼,這一番話可知背後的邪惡?第3個認罪的則是台北市都發局前總工程司邵琇珮。
柯文哲強調,邵琇珮是認真、盡責,也很單純的公務人員,只不過是檢察官說她有罪她就認了,背後也是在保護自己的公務員職務。但出庭作證證詞讓檢察官不滿意,就被威脅要辦偽證罪,結果卻間接害死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的妻子。而彭振聲為何認罪,其實4個人都知道,此案的目的是在找柯文哲的麻煩,他們都只是為了自保。
至於2個可疑關鍵證人,一個是蘇麗瓊,一個就是林欽榮。林欽榮的2個論點被檢察官採用,一是訴訟期間不可以受理陳情,二是不可用都市計畫法第24條辦理容積獎勵。柯文哲強調,林欽榮自己當過副市長,怎麼會不知道訴訟期間仍可以接受陳情?何況「凡走過必留痕跡」,林欽榮講的根本和做的不一樣,出庭完就回到高雄市去修改樹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所以到底出庭作證時是忘記了,還是根本在說謊。
柯文哲強調,監察院提出糾正文,台北市政府回函也表示沒有違法疑慮,除了蘇麗瓊、林欽榮以外,所有公務員都說合法,檢察官怎可認定就是違法?要告也去告都委會,怎麼會告他?此案影響太多無辜的人,沈慶京無論有罪沒罪,公司也就完了。李文宗只因為一封簡訊,就被羈押10個月。此案也搞垮了台北市的公務員,他交保後才知道當時市府公務員都在開玩笑「你被傳訊了沒?」檢察官重創了台灣民眾對司法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