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余國棟報導
大同公司今(13)日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大同集團表示最近期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現金及約當現金近新台幣287億元,資產總計近新台幣1,480億元,資金充裕、財務結構穩健,加上海外市場成長動能強勁,今年累計營收增長,動能充沛,該判決不影響公司營運。(圖/翻攝證交所直播)大同公司(2371)今(13)日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針對與中國華映科技(集團)間的業績補償款訴訟案說明最新進展。策略長丁爾昆表示,大同股份有限公司(2371)今日接獲中國大陸最高人民法院判決(本判決為終審判決),原屬大同集團旗下華映百慕達,須向中國華映科技支付業績補償款,即大同、華映負連帶清償責任,金額約莫人民幣30.29億元(約當新台幣 131億元)。
本公司對於該司法判決結果深感遺憾,將依會計原則審慎評估其對財務及業務影響,並依會計師查核結果進行後續處理。為充分維護廣大股東權益,本公司經徵詢專業律師意見,將繼續依循大陸司法救濟途徑,依審判監督程序提請再審,並根據台灣法令阻止其在台灣執行。
依據大同集團最近期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現金及約當現金近新台幣287億元,資產總計近新台幣1,480億元,資金充裕、財務結構穩健,加上海外市場成長動能強勁,今年累計營收增長,動能充沛,該判決不影響公司營運。
大同公司作為百年企業,一向秉持穩健經營、依法治理為敢高原則,並致力於全體股東的共同利益與權益,不僅近年轉型有成,以電力、能源、AI算力為成長引擎,並將持續專注於核心業務發展,為全體股東權益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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