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內政部長劉世芳今(17)日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備詢前受訪。(圖/記者盧素梅攝影)新竹市長高虹安因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案件,台灣高等法院於昨日日撤銷台灣台北地方法院一審有罪判決改判無罪。內政部長劉世芳今(17)日表示,昨天下班前收到新竹市政府的來函,請求讓高虹安恢復市長的職務,依據《地方制度法》第78條,公文正在簽辦當中。至於停職期間的薪水是否會歸還?劉世芳表示,復職以後就照常,程序上怎麼走就怎麼走。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任職立委期間涉詐領助理費,一審被判7年4月徒刑,二審今改判貪污部分無罪,僅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
內政部說明,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規定,縣(市)長涉嫌違反圖利罪以外之貪污治罪條例之罪,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由內政部停止其職務,依前述規定停止職務者,如經改判無罪時,於其任期屆滿前,得准其先行復職。
劉世芳上午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備詢前受訪,媒體詢問關於高虹安復職一事,她表示,昨天下班前收到新竹市政府的來函,請求讓高虹安恢復市長的職務,依據地方制度法第78條,我們就這個公文正在簽辦當中。
媒體詢問,簽辦時程大概要多久?劉世芳強調,內部若完成其他簽辦程序,相當的的快。媒體追問,一天之內會有答案?劉世芳沒有回答。
媒體也詢問,停職期間的薪水會還給高虹安嗎?劉世芳表示,復職以後就照常,程序上怎麼走就怎麼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