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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見媽媽跟別人進汽車旅館!兒以為「遭詐騙」報警求助…真相超心碎

記者陳弘逸/台南報導

台南人妻結婚43年出軌,跟外遇對象去汽車旅館,被兒子撞見。(示意圖/PIXABAY)
台南人妻結婚43年出軌,跟外遇對象去汽車旅館,被兒子撞見。(示意圖/PIXABAY)

台南人妻阿花(化名)結婚43年,跟男子大壯(化名)偷情,2度前往汽車旅館,被兒子撞見,起初以為媽媽遇到詐騙報警求助,意外揭露這段婚外情。阿花丈夫小綠(化名)憤而提告大壯,求償51萬;大壯則抗辯,主張是為了尋求安靜地聊天處所才前往汽車旅館,否認侵權,但說詞未獲法官採信,判他應賠償40萬元。

判決指出,男子小綠(化名)1978年跟女子阿花(化名)結婚,育有一子,未料,婚後43年,妻子竟跟男子大壯(化名)發展出婚外情,今年1月、3月還被兒子撞見媽媽跟外遇對象進出汽車旅館,起初以為是詐騙報警,事後才知是外遇。

小綠得知此事後,還發現妻子阿花跟小王大壯私下有大量曖昧、露骨對話,已逾越一般正常交往,侵害配權,憤而提告大壯求償51萬元。

大壯則主張,兩人一同去汽車旅館,是為了尋求安靜地聊天處所才前往,強調無任何不當及越矩行為,否認不法侵害,也認為請求精神慰撫金額過高,以此抗辯。

綜合相關證據,及小綠兒子的證述,法官認為,小綠的兒子跟大壯並無怨仇,也不會為了袒護爸爸,並冒著偽證罪處罰,以及父母婚姻破裂的風險,虛編故事,因此未採信,大壯說詞。

法官審酌,小綠高中畢業,已退休,育有1名子女已成年;大壯高中畢業,已婚,育有3名子女已成年,考量雙方教育程度、身分、地位、經濟能力,判大壯應賠償40萬元,可上訴。

#台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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