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陳昭姿(前)視代孕合法化為其立委生涯志業。(圖/記者簡浩正攝影)《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是否納入代理孕母,昨再度引爆立法院激烈攻防。民眾黨立委陳昭姿、民進黨立委林淑芬等人爆發激烈言詞交鋒,最後仍無共識。衛福部次長林靜儀指出,代孕制度涉及高度複雜的權利義務與醫療倫理衝突,連婚內女性在懷孕時,都難逃家庭或社會壓力做選擇,「別再假裝代孕者能完全有自己的選擇權」,因此在相關配套與保障未釐清前,行政院版本選擇「排除代理孕母」,聚焦處理較具社會共識的人工生殖議題。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昨日排審人工生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國民黨立委與民眾黨團提出的人工生殖法包含代理孕母專章,引起外界議論。上午民進黨立委接連提出程序發言,掀朝野激辯;下午進入逐條討論環節,光是審法案名稱就花了1個多小時,最後仍無共識,一直到5點半,衛環委員會召委劉建國宣布,尚未審查完竣,另定期審查。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指出,在野黨僅以9條就要闖關,民眾黨立委陳昭姿是「陳9條」,呼籲應脫鉤處理。陳昭姿表示,總統賴清德任立委時支持代孕。
衛福部長石崇良表示,政院版草案精神是尊重女性生育權,重點是擴大單身女性跟女性同婚者、本身具有子宮情形下懷孕的生育權,並加強管理生殖機構品質、將人工生殖下子女的最佳利益明文入法。不涉及代理孕母議題,因為社會仍存有一些爭議,需要更多時間凝聚共識。
衛福次長林靜儀指出,代孕爭議極大,不要假裝代孕者可以充分完全自己抉擇,連婚姻內女性懷孕時都難逃家庭與社會壓力。(圖/記者簡浩正攝影)林靜儀在臉書發文表示,台灣高等教育普及,年輕女性勞動參與度高,而婚姻內傳統性別角色的要求與壓力讓女性卻步,結婚年齡一直延後到平均初婚年齡近30歲;延遲結婚導致延遲生育,第一胎年齡已經平均31歲,有1/3生育的女性為高齡產婦,而高齡生育更不利自然受孕與提高生育數。現行的人工生殖法限定人工生殖技術只能用在已婚夫妻,使女性若要生育,一定要在關係中說服伴侶,已有生育計劃又無伴侶或伴侶規劃不同步的女性只好凍卵等男人。而凍卵其實又再使生育延遲,又加重高齡生育現象。
她說,政院版提出的《人工生殖法》草案的核心,排除尚有許多爭議且權利義務保障未能釐清的代理孕母部分,聚焦開放單身女性與女同性伴侶使用人工生殖技術,也包括人工生殖細胞管理、人工生殖所生子女權益保障,也建立違規機構的罰則、確立權利義務與機構管理。
她說,代理孕母一旦通過會遇到的各種利益衝突極為複雜。先以婦產科醫師臨床的衝突來請大家思考:委託夫妻可不可以因為「對孩子好」的理由要求代孕者特定的飲食內容、生活方式、保健品補品攝取、晚上九點前就寢、獨立住在安排好的旅館以免跟其他男性有性行為、限制網路或看電視時間與內容、聽特定音樂或宗教內容?
另外,委託夫妻與代理孕母因為對於遺傳疾病風險認知或看法不同時,誰決定要不要抽血、抽羊水、做哪些遺傳疾病檢查?要不要做癌症基因、罕見疾病基因、已知與身心障礙相關基因檢查?一旦遺傳疾病檢查或是超音波檢查發現有特定疾病不確定的風險,委託夫妻和代理孕母不同意見時,誰決定? 如果沒有必須手術的條件,但委託夫妻要求自費看時剖腹生產,醫師該聽誰的?也可能會陷入兩難。
林靜儀說,現行產科醫療決策是基於「不傷害原則」與「病人知情同意」,尊重孕產婦作為承擔風險者的決定權,但當胎兒被視為「他人所委託」,誰有權主張「為胎兒最佳利益做決定」?她強調,「不要假裝代孕者可以充分完全自己抉擇」,連婚姻內女性懷孕時都難逃家庭與社會壓力,更不要說承載「他人期待」的代理孕母。還有不被干涉與抉擇的可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