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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陸中士收紅錢!洩露「漢光演習」總統行程…還抖出AAV7、無人機資訊

記者陳弘逸/高雄報導

漢光演習AAV7兩棲突擊車。(示意圖/資料照)
漢光演習AAV7兩棲突擊車。(示意圖/資料照)

高雄陳姓男中士在海軍陸戰隊服役期間,因缺錢遭中國吸收,為了20萬報酬,手持五星旗拍攝影片並表達效忠中國;嚐到甜頭之後,竟食髓知味,又為1萬元報酬,配合對方洩露軍方AAV7兩棲突擊車、無人機資訊,還跟對岸透露總統視察左營營區的消息,此案遭揭露後,被檢方依法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宣告沒收或追徵21萬犯罪所得。

憲兵偵辦此案時,陳男坦承,依對方指示拿五星旗念提供的宣示台詞,內容為大約是承認台灣是中國大陸的,然後效忠中國大陸,大致就是投共的意思,因缺錢就同意拍攝投共影片換取報酬,且影片回傳,就可以拿到20萬元。

陳男說,對方聲音很像香港人的口音,還有索取國軍關於AAV7兩棲突擊車的車輛諸元性能資料;因先前嚐到甜頭,竟食髓知味,拍給該兩棲突擊車保養紀錄簿的範例回傳。

此外,中方人員還問及漢光演習相關資訊;陳男則透露,賴總統有來營區,隊長有宣導總統要來;便提供群組對話截圖及一些無人機的回報格式。

為偵辦此案,辦案人員將相關資訊函詢國防部,國防部回函,相關文件未涉及國家機密保護法及施行細則、軍事機密與國防秘密種類範圍等級,屬於國軍內部公務資料,未對外公開。

橋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竹君、檢察官周韋志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憲兵指揮部高雄憲兵隊,偵辦此案,並將陳男依貪污治罪條例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期約收受賄賂、國家安全法為大陸地區洩漏、交付公務上應秘密文書電磁紀錄、刑法公務員洩漏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消息罪起訴。

檢方認為,陳男身為軍人,應負起守衛國家安全之重責,竟為一私利罔顧國家安全,任意交付職掌的秘密文書及拍攝投共影片給中國人士,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及守衛國家之重責,向法院建請從重量刑。

陳男不法所得部分,拍攝「投共」影片,獲20萬元報酬,洩露總統未公開行程、軍備資料獲1萬元報酬,將宣告沒收或追徵,另沒收扣案2支手機。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國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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