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王文承報導
許多人可能不知道的是,尾牙抽中的獎金或獎品其實是要繳稅的,而且依中獎者身分不同,適用的稅率也有所差異。(示意圖/資料照)新的一年開始,許多公司陸續舉辦尾牙,犒賞員工一年來的辛勞,其中最令人期待的莫過於抽獎環節。公司往往準備手機、現金、家電等價值不菲的獎品,人人都希望自己成為那位幸運兒,抱回大獎。不過,許多人可能不知道的是,尾牙抽中的獎金或獎品其實是要繳稅的,而且依中獎者身分不同,適用的稅率也有所差異。對此,財政部也特別提醒,尾牙中獎屬於「機會中獎所得」,必須依法申報課稅。
尾牙獎品這金額要課稅 財政部曝免繳條件
財政部在臉書發文說明,民眾參加公司行號或機關團體舉辦的尾牙、春酒摸彩活動,若幸運抽中獎金或獎品,皆屬於「機會中獎所得」,須計入個人綜合所得總額申報。主辦單位須依規定「預先扣繳稅款」後,再將獎金或獎品交付給中獎者,相關扣繳稅額可在隔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扣抵。
財政部進一步指出,若中獎者為「我國境內居住者」,須依給付全額的10%扣繳稅款;但若扣繳稅額不超過2,000元,則可免扣繳,不過仍須列入所得申報。主辦單位需於次月10日前繳清稅款,並於次年1月底前開立扣(免)繳憑單,向所轄國稅局申報。
若中獎者為「非我國境內居住者」,不論中獎金額或獎品價值多寡,一律須按給付全額20%扣繳稅款,並於代扣稅款之日起10日內繳清稅款,同時開立扣繳憑單向所轄國稅局申報。
至於實體獎品是否需要課稅,也是不少人常有的疑問。許多人誤以為只有抽到現金才需要繳稅,其實並非如此。依據《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原則上在尾牙或春酒活動中抽到的獎金或獎品,皆屬於「因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不論是現金還是實體物品,都必須依規定辦理申報與扣繳所得稅,並依中獎者是否為境內或境外居住者,適用不同的扣繳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