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新莊區一名視障的吳姓按摩師,涉嫌在按摩時猥褻女客,一審遭判刑1年。(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新北市新莊區一名視障的吳姓男子,開設日式按摩店維生,並在店內擔任資深按摩師,手藝廣受客人好評,未料吳男竟利用按摩機會猥褻女客人,被一狀告上法院。法院審理認為吳男犯行明確,依對受照護之人利用機會猥褻罪,判處吳男1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受害者小莉(化名)從2023年10月起,前往吳男的按摩店消費,多以1小時指壓為主,共消費7次。沒想到2024年1月28日下午前往按摩時,吳男突然伸狼爪,先是對小莉襲胸,接著又假藉按摩大腿及腰大肌,脫去被害人外褲,並偷摸被害人下體,還打算強脫內褲,遭小莉制止才作罷。
小莉當下曾以手機搜尋按摩性騷擾等相關新聞,但因不知該如何處理,所以沒有對其他人提及此事。直到2024年3月16日,丈夫開車載小莉外出路過按摩店時,隨口詢問為何許久沒去按摩,小莉才透露遭吳男性騷,丈夫聽後非常震驚,說服小莉前往報案提告。
小莉丈夫證稱,小莉在事發前約隔1、2週就會去按摩,也說店家手藝不錯,但後來很久沒去,經追問太太才哽咽透露,「覺得按摩師有點變態」,用奇怪的方式觸碰胸部及下體,讓她覺得很不舒服。
吳男及其辯護人辯稱,吳男是視障人士,在按摩過程中無法精準知道小莉的衣物,所以不可能將手伸入內衣襲胸或拉下外褲、觸摸下體,並提出吳男病歷資料為證。
法官勘驗相關資料後,認為吳男身為資深民俗療法從業人員,長年透過觸覺對患者進行按壓療程,對人體生理構造等相對位置,應有高度精確空間感,不可能因為視障就無法掌握患者身體隱私部位。
法官認為吳男在近距離推拿中,能透過手感回饋分辨患者衣物界線,且吳男還能說出要對大腿、腰大肌等部位推拿,明顯具備辨識能力。
法官審酌,小莉在偵查過程中曾接受測謊鑑定,結果均無不實反應,且按摩店也有小莉的預約紀錄,認定吳男確實在按摩過程中利用機會猥褻小莉。考量吳男犯案後始終否認犯行,且未對小莉進行賠償,依對受照護之人利用機會猥褻罪,判處吳男1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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