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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自稱「天醫」拔毒針幫治病改口:沒有治療 中市衛生局:恐涉密醫嚴查

記者潘靚緯/台中報導

一名男子自稱「天醫」,可拔除體內毒針治病,台中市衛生局表示,若涉密醫行為將依法嚴查。(圖/翻攝自社會事新聞影音)
一名男子自稱「天醫」,可拔除體內毒針治病,台中市衛生局表示,若涉密醫行為將依法嚴查。(圖/翻攝自社會事新聞影音)

網傳台中市潭子區一家寵物餐廳,化身為某宗教團體治療場所,一名男子手持棍棒自稱「天醫」,宣稱可為民眾拔除體內「無形毒針」、「小蟲」,以治療眼疾、脊椎疼痛及內臟疾病。台中市衛生局表示,接獲通報後已立即啟動調查程序,並派員前往現場稽查,若涉及密醫行為,最重可判刑5年,併科150萬元罰金。

台中市衛生局表示,依據相關影片內容,該男子雖以宗教或民俗方式包裝儀式行為,但其過程已涉及對民眾身體狀況進行判斷,如指稱眼球、脊椎或內臟遭下毒,並宣稱具有治療效果,恐已構成醫療行為。

不少信徒排隊接受男子拍打治療。(圖/翻攝自社會事新聞影音)
不少信徒排隊接受男子拍打治療。(圖/翻攝自社會事新聞影音)

依照《醫師法》第28條規定,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而執行醫療業務者,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即便以宗教名義進行,若實質涉及醫療行為,仍屬密醫,衛生局將蒐集事證後移送地檢署偵辦。

男子澄清自己未涉及任何侵入性或藥物治療。(圖/翻攝畫面)
男子澄清自己未涉及任何侵入性或藥物治療。(圖/翻攝畫面)
 
 

針對外界質疑,遭指控的男子出面澄清,他並沒有從事治療行為,指出每個人都是能量場,有時候會被外界或磁場干擾,造成身體不適,就像基督教灑聖水一樣,頂多是一種「精神暗示療法 」,強調他們是一群志同道合的人,相信自己就是神,不提倡隨便亂拜拜。

衛生局表示,若該場所或相關人員透過網路影片、文宣宣傳「治療效果」,依《醫療法》第84條規定,非醫療機構不得從事醫療廣告,違者可依同法第104條,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衛生局亦一併檢視相關宣傳內容,如涉及暗示或明示醫療效能,將依法裁處。

衛生局提醒,民眾如有身體不適,應循正規醫療管道就醫,由專業醫師診斷與治療,切勿輕信缺乏醫學實證的民俗療法或不明儀式,以免延誤病情、危及健康,市府將持續加強查緝密醫行為。

#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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