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瑞恩/台北報導
梁文傑說明李貞秀案。(圖/翻攝畫面)民眾黨中配李貞秀至今未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爭議不斷。今(13)日為繳交放棄中國國籍證明最後一天,她哽咽喊話「公開授權陸委會全權代為辦理,行政院要求的陸配放棄國籍事宜」。午後,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最新指出,李在2023年底被提名時,同時擁有台灣與大陸居民的身分,這並不符合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參選資格規定。
梁文傑以時間軸回顧說道, 李貞秀在1993年4月26日嫁入台灣,1999年獲准在台定居。1999年時的兩岸條例並沒有要求單一戶籍、身分制度,直到2004年才增修。也就是說,不會有任何陸配朋友在2004年之前去做這個動作,當時也沒有任何機關會受理,當事人更沒理由去做註銷動作。
梁文傑說明李貞秀案。(圖/翻攝畫面)梁文傑進一步點出,李貞秀在政府機關所有資料裡面,只有2005年去拿了證明回來,從政府機關角度來看,她的大陸除籍證明是2025年3月份才提交給移民署,也就是說其台灣身份直到2025年3月才完成手續。
時間往回推算,梁文傑指出,也就是說她在2023年底被提名時,確實是擁有台灣與大陸居民身分,這個就不符合兩岸條例參選資格的規定。陸委會這邊針對李貞秀今天所提出的資料做了檢視,她所提出來的資料和現有規定基本上是不一致的。
梁文傑強調,李貞秀主要的問題還是在國籍法第20條,她沒辦法放棄中國國籍是因為對岸不讓她放棄,是對岸剝奪她在台灣擔任立委的權利。我們中華民國法律規定只有單一國籍,不能有外國籍,不管是越配、陸配,還是美國、日本籍配偶都是一樣,你要擔任公職就不能有兩個國籍,這件事情陸委會已經再三解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