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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甲大學畢委會長侵占474萬買股慘虧!找媽媽救援沒用…監守自盜下場曝

記者陳弘逸/台中報導

逢甲大學畢委會長侵占474萬買股慘虧,向母親求援補不足額,被總務抓包。(示意圖/PIXABAY)
逢甲大學畢委會長侵占474萬買股慘虧,向母親求援補不足額,被總務抓包。(示意圖/PIXABAY)

逢甲大學王姓男大生2年前擔任畢業生工作委員會會長,未料,卻監守自盜侵占474萬4020元公款,用來買股票,卻虧損嚴重,向母親求援匯入277萬8400元補不足額的款項,但仍遭發現;王男認罪,坦承犯行,達成調解,獲判緩刑5年,但仍需賠償逢甲大學、畢委會196萬5620元,還須沒收或追徵未扣案166萬5620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王姓男大生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間,擔任逢甲大學畢業生工作委員會會長,負責處理向當屆畢業生收取會費,辦理畢業生活動事務,但他卻在2024年9月27日起,從畢委會保險櫃內取出現金再存入自己帳戶,侵占至少474萬4020元。

畢委會會長侵占474萬4020元 買股虧損求母救援

王男將這筆款項用來購買股票,未料虧損嚴重,才請母親匯入277萬8400元補不足額的款項,直到接任畢委會新任會長在同年7月拿取保險箱預備金時,才發現資金短缺,向總務及校方通報,此案曝光。

王姓男大生遭依法送辦,偵審期間,他都坦承犯行,並跟逢甲大學及畢委會達成調解,調解當場分別給付20萬元、10萬元。

畢委會會長監守自盜 違背畢業生信賴
法官認為,王男曾是畢委會會長,負有保管並將畢業生會費用於辦理畢業生活動事務之責任,卻監守自盜,違背當屆畢業生及逢甲大學信賴犯案,對畢委會運作造成負面影響。

法官考量,王男認罪、無前科、達成調解;審理後,將他依公益侵占罪,處1年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5年,應賠償逢甲大學137萬9400元、畢委會58萬6220元,此外,宣告沒收或追徵未扣案166萬5620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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