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女子對多名女律師傷害恐嚇案,日前開庭時,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到場旁聽卻遭她掌摑。台中地院針對先前傷害、恐嚇律師案,今天一審分別判1年2月、1年徒刑,可上訴。
掌摑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的女子,被起底過去的惡行。(圖/民眾提供)全案源於林姓女子與親屬間有民事糾紛,對弟弟於訴訟程序中的委任律師心生不滿,台中地院一審審理時,林女對弟弟委任的女律師當庭辱罵,甚至作勢要掌摑,對方閃躲才沒受害。
一審再開庭時,林女弟弟又委託另名女律師開庭後,林女追打女律師、拉扯頭髮,甚至潑灑不明液體。全案上訴二審後,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審理時,林女弟弟委託的第3名女律師,又遭林女當庭辱罵恐嚇。
經其中2名被害律師提起告訴,台中地檢署偵辦後,依刑法傷害、恐嚇、公然侮辱等罪將林女起訴。
林姓女子對多名女律師傷害恐嚇案,台中地方法院21日一審宣判。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中)到庭聽判後,對於判決結果,認為傷害罪可判5年以下刑期,法官判1年2月偏輕。今年2月案件台中地院開庭時,吳中和與台中律師公會秘書長侯珮琪到庭旁聽關心案件,林女當庭拿出手機對吳中和等人拍照,並恐嚇要殺害。地院今年3月17日案件開庭前,吳中和與多名律師到場準備旁聽,林女竟在法庭外掌摑吳中和致受傷並出言辱罵,隔日又於社群網站臉書(Facebook)揚言殺害吳中和等人。
案經中檢偵辦後,再依傷害、恐嚇罪等罪起訴林女,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台中地方法院日前發生案件當事人掌摑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事件,全國律師公會理事長李玲玲(左)與各地律師公會代表日前到司法院大門表達求司法院正面面對問題,將律師人身安全納入制度性保障等訴求。台中地院針對前案審理後,今天依傷害罪判林女1年2月、恐嚇罪判1年徒刑,尚未訂合併應執行刑,全案可上訴。另外,針對後案,台中地院明天上午將首度開庭審理。
吳中和今天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對於判決結果,傷害罪可判5年以下刑期,法官判1年2月偏輕,至於恐嚇可判2年以下,法官判1年算中度刑期,但對傷害部分他認為輕判。他不只是案件被害人,也是公會理事長因此到場關心案件,明天案件開庭,為維護律師執業安全,他也會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