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案擴大究責 前金管會主委曾銘宗拒抹黑向監院告發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行政院「兆豐銀行遭美裁罰案督導小組」日前決定擴大行政處分範圍,並認為身為公股管理及金融監理的財政部及金管會,不能以兆豐未予通報就可完全免於責任追究,前金管會主委、現任國民黨立委曾銘宗今(21)日赴監察院提出告發,請監院調查兆豐案。他不會逃避應承擔之責任,但不接受泛政治化的惡意抹黑。

曾銘宗赴監察院告發。(記者盧素梅攝)

▲金管會主委、現任國民黨立委曾銘宗今(21)日赴監察院提出告發,請監院調查兆豐案。(圖/記者盧素梅攝)

對此,行政院發言人童振源表示,行政院督導小組目前也正在調取檔案文件及約詢相關人員進行釐清中,督導小組認為,金管會及財政部分別負有金融監理及公股管理的責任,部會首長對於兆豐遭美重罰是難辭其咎,但責任輕重仍必須依據事實,以及部會主管法令規定、業務權責、首長任期長短來判斷,一旦做出結論,會儘速對外公佈,向國人清楚說明。

曾銘宗今天上午赴監察院告發,要求監委針對兆豐銀行遭美裁罰事件進行調查,並由輪值的監察委員王美玉受理。曾銘宗指出,行政院雖然成立督導小組,但時至今日全案一再被泛政治化、模糊焦點,他認為應該交由監察院進行調查,儘速釐清事實,他作為前金管會主委,也願接受監察院及相關單位調查,不會迴避應承擔的責任。

曾銘宗指出,他自己在金管會主委任內,修正內稽內控辦法,規定銀行業要設立「專任法遵長」,提升到副總經理層級;另外,針對洗錢防制,也組成專案小組開會,強化監理,他說,在兆豐案上,是否有督導不周的責任,就交給監察院來判斷。

至於時化力量立委黃國昌今天在財委員會指金管會在今年九月才發現兆豐銀的四大缺失,是天大笑話,因早在2010至2012年,兆豐銀巴拿馬分行就曾被美方開罰,但當時金管會卻沒有開罰。

對此,曾銘宗指出,當時兆豐銀巴拿馬分行確實被開罰,但只開罰了兩萬美元、即台幣60萬元,屬於小缺失,相較這次兆豐銀紐約分行被開罰1.8億元,是差距很大的。「相信是黃國昌對金融管理不夠瞭解,我尊重他的專業,但他的專業真的不是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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