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中心/倪譽瑋報導
川普的對等關稅遭裁定無效後,又依《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開徵10%全球性關稅。(圖/翻攝自Donald J. Trump臉書)美國總統川普在對等關稅被最高法院認違法後,又以應對「重大國際收支逆差」為由祭出10%全球性關稅,這項關稅在5月被美國國際貿易法院認定違法、不該繼續課;而川普政府上訴到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後,法院認為禁止關稅恐影響對外經濟計畫,在最終判決出爐前,10%關稅可繼續實施。
綜合《彭博》等外媒報導,過去川普祭出對等關稅,但絕大部分被美國最高法院裁定無效,今(2026)年2月川普又改依《1974年貿易法》(Trade Act of 1974)第122條開徵10%全球性關稅,該法條旨在應對重大國際收支逆差(balance-of-payments deficits),允許總統可以對進口商品課最高15%的附加關稅。
不過,多個民主黨執政州和小型企業認為,川普將「重大國際收支逆差」與美國的貿易逆差混為一談,主張他超出總統權限試圖發動全球貿易戰。5月美國國際貿易法院(Court of International Trade)認定這項關稅違法,不認同川普政府的定義,也禁止其向原告收取相關稅負。
10%全球性關稅遭否定後,川普政府不服判決,向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U.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Federal Circuit)提上訴,6月12日裁定出爐,法院在未署名裁決書中指出,聯邦政府提出的解釋,可證明其在案件實體問題上「可能勝訴」,裁定在訴訟進行期間,關稅措施可以繼續進行,但法院沒有對122條款提出自己的解釋。
法院也指出,上訴期間禁止關稅的裁決若繼續有效,將破壞整體經濟計畫,打亂與外國政府的貿易談判,恐對聯邦政府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害;不過,如果最後認定這項關稅違法,政府應補償相關損失,如採取退還已繳關稅或支付利息。報導評價,聯邦巡迴上訴法院的裁定,讓川普政府在法律程序上取得關鍵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