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程正邦報導
北市議員羅明才新店服務處主任劉時郡涉嫌偽造罷免連署,日前遭判刑1年8月,緩刑3年。(圖/翻攝自劉時郡臉書)罷免案衍生非法利用個資
新北市第五選區市議員陳乃瑜先前遭遇藍營陣營發起罷免連署,該次行動最終以宣告失敗收場。然而在連署推動的過程中,主導活動的相關人員卻被檢舉涉嫌濫用他人個人資料進行虛假署名。台北地方法院日前針對此案做出判決,三名涉案被告因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分別被判處1年4月至1年8月不等有期徒刑,但皆獲得3年緩刑。
跨黨派成員共同涉案認罪
根據法院判決資料,被列為被告的三名人員身分特殊,包含國民黨籍立委羅明才新店服務處主任劉時郡、服務處助理林姿伶,以及民進黨新店區黨部前主委吳春美。檢調單位查出,吳春美過去因黨內議員初選失利,曾獲得林姿伶的協助,為了回報人情,竟提供水利會會員名冊並與藍營服務處人員合作,共同偽造高達756份提議人名冊。三人隨後在審理過程中皆坦承犯行。
羅明才去年受訪回應罷免議題。(資料畫面)判決結果引發社會輿論討論
一審法官認定三人共同犯下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劉時郡1年8月徒刑、林姿伶1年5月徒刑、吳春美1年4月徒刑,全數給予緩刑3年。此外,三人分別必須向公庫支付30萬、20萬與15萬元罰金,並接受法治教育及提供義務勞務。當初前往地檢署按鈴告發的網路名人四叉貓對此結果表示,「沒有羅明才本人授意?最高只追究到服務處主任就止損了…我是不相信啦」,「全部都緩刑+罰十幾萬而已,代價真的低,難怪國民黨這麼愛玩死亡連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