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壹週刊2013年3月28日報導,指行政院前院長李煥遺產分配不均,子女李慶華、李慶安爭產。李慶華、李慶安兄妹指控報導杜撰,提告向壹週刊及2名撰稿記者求償共1000萬元。最高法院認為,壹週刊未合理查證,今(30)日判決與撰稿記者須連帶賠償李慶華兄妹共180萬元,並在四大報頭版刊登半版道歉啟事確定。
歷審認為,周刊報導內容與事實不符,也未合理查證,判決壹週刊與撰稿的2名記者須連帶賠償李慶華、李慶安各90萬共180萬元,並在中國時報等四大報刊登道歉啟事,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