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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4前黨工涉共諜案二審宣判!吳釗燮前助理獲判無罪 黃取榮改判6年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外交部前部長吳釗燮秘書何仁傑(黑帽T)獲判無罪。(圖/資料畫面)
▲外交部前部長吳釗燮秘書何仁傑(黑帽T)獲判無罪。(圖/資料畫面)

總統府辦公室前諮議吳尚雨、民進黨民主學院前副主任邱世元、民進黨新北市議員李余典前特助黃取榮等人涉共諜案,一審黃取榮被判10年有期徒刑,併科100萬罰金,其餘人各被判處4年、6年2月、8年2月有期徒刑。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25日宣判,改判黃取榮6年有期徒刑,外交部前部長吳釗燮秘書何仁傑獲判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同樣二審獲改判的還有邱世元,改判刑5年,總統府前諮議吳尚雨獲改判刑3年。

根據起訴,黃取榮於中國經商時被中共情工人員「小吳」、「小陳」吸收,自2017年起,收受中共607萬7500元報酬,利用親友帳戶透過地下匯兌方式將錢匯回台灣。

為獲得情資,黃取榮先是找上邱世元,自2022年起至2024年間,由邱世元搜集政府公開資訊、台灣新聞報導等資料,彙整成工作報告,交由黃取榮以特殊app傳給中方,邱世元因此獲得221萬餘元報酬。

又為應中方要求深入台灣外交事務,邱世元再吸收何仁傑、吳尚雨介紹給黃取榮,透過何、吳2人,取得將總統賴清德出訪、外交部情資等機密資料,由黃取榮外洩給中國情工人員。

高等檢察署偵辦後,依涉犯國家機密保護法洩漏及交付經核定之國家機密罪嫌2罪,起訴黃取榮,建請法院量處9年、8年以上有期徒刑。涉犯洗錢防制法洗錢罪部分,建請法院量處1年6月以上有期徒刑。另涉及國家安全法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罪,起訴求刑12年。總計共涉犯4罪,求刑共30年6月。

邱世元涉犯國家機密保護法洩漏及交付經核定之國家機密罪嫌,建請量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未來若於審判中自白,建請審酌是否得依法減輕其刑。洗錢罪部分則建請量處1年以上有期徒刑。

何仁傑則因涉犯國家機密保護法洩漏及交付經核定之國家機密罪嫌,檢方建請法院量處9年以上有期徒刑。吳尚雨部分,則被依同法建請法院量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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