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士誼/台北報導
梁文傑指出,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迫使民眾產生寒蟬效應,依照該法概念,被中共奉為導師的魯迅可能也沒辦法存在。(合成圖/翻攝自央視微博;Pixabay)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今(1)日正式上路,引發跨國鎮壓異見者的擔憂,中華亞太菁英交流協會上午舉辦座談會探討該法造成的影響。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指出,該法迫使民眾產生寒蟬效應,依照該法概念,被中共奉為導師的魯迅可能也沒辦法存在。師大教授范世平也指出,該法有「假大空」三個特性,唯一功能是「怎麼樣維穩」,凸顯中國只是用法律控制人民,以民族團結之名,行人權打壓之實。
梁文傑指出,陸委會在三月時就已針對民族團結法公開提出警示。中共長期運用法律施壓、拘禁台灣人,如李明哲案、富察案,不管有沒有這部法律,台灣人到中國的風險都是最高的;但是增加這部法律,是讓中共多了一個法律武器,且當中充斥許多模糊的法律概念,譬如說「破壞民族團結」、「製造民族分裂」等。此舉是迫使民眾產生寒蟬效應、自我審查。像被中共奉為導師的魯迅,依照該法概念而言可能也沒辦法存在。
梁文傑說,該法擴大中共的「長臂管轄」和「跨境鎮壓」,這部新法實際上就是中國威權擴張的工具。面對對岸日益綿密的法律戰和跨境鎮壓的手段,我方必須展現高度的警覺和韌性。
梁文傑也特別指出,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罕見的有「序言」,中國法律中除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其餘法律均無序言,他認為中方將該法提升到與中國憲法相似的位階,相信不久後就會有案例。但他也指出,富察的案例是該法未來會應用的典型案例,陸委會提醒國人赴中仍需注意風險,長期工作經商者需小心安全。
范世平指出,民族團結不應用法律規範,而是人民從內心產生的團結意志,台灣的團結是靠各個族群互相包容、欣賞、接受,用「民族團結」凸顯中國一直強調的「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的這些宣傳與統戰其實是失敗的。最後必須要用強硬的法律希望大家團結,中國這幾十年來的努力是一場空。
范世平說,他認為《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比較像政策宣導,該法只有一個核心概念即「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存在「假、大、空」三個特色。「假」是如當中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各民族一律平等」,中國對新疆、西藏和香港人權的迫害,所謂的「各民族一律平等」就是假話。「大」則在於法律內容將各行各業包含在內,從國家到個人、教育、媒體、網路、民間團體無所不包。「空」則是法律中雖有一章「法律責任」,但事實上沒有罰則。
范世平強調,該法唯一功能是「怎麼樣維穩」。而中共的國安法律疊床架屋,也凸顯習近平缺乏自信,更凸顯中國只是用法律控制人民,以民族團結之名,行人權打壓之實。
中研院法律所副研究員陳玉潔表示,該法體現習近平掌政以來對民族政策的一系列縮緊跟打壓,更將「促進民族團結進步」界定成「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責任」,將把民族問題界定成國安問題,用國安思維制定民族政策,用以排除他們認為民族議題可能帶來的風險。她指出,該法是用以鼓勵執法,鼓勵用法律處罰的角度看民族議題。
陳玉潔指出,該法也規定企業若有破壞民族團結的行為,未及時制止造成不良後果或影響,將對責任人員追究法律責任,恐讓台商再增加風險;民眾若在社群媒體上傳播反對中國脅迫或武統的訊息,可能也構成該法「不得以文字、圖片和音視頻製作和散布含有破壞民族團結的信息」。
台北地院國安專庭法官許凱傑指出,該法內容可見,共產黨在背後綁架了中華民族、箝制民族多元發展,更要監護人對未成年子女教育「熱愛中國共產黨」,而該法也是中共不斷試水溫的舉動,以往或許有一部分人認為只要不主張台獨就好,如今還不能破壞「民族團結」,還要積極促進,凸顯這部法律有多麼的荒謬。
許凱傑也指出,中國在全球六十多國有秘密警察站,事實上可以針對台灣人、中國少數族群進行監控,若是關鍵人物更可能綁回去中國。他表示,中國上下有規範與行動才能踐行完整的法律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