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洪正達報導
曾姓宮主利用女信徒信任借機襲胸,法院判處7個月徒刑。(示意圖/PIXABAY)新北市新店區驚傳一起利用宗教權勢猥褻信徒案件,一名在當地開設「靜心府」的曾姓宮主,遭控利用女信徒身體不適前來求助的機會,佯稱對方「卡到陰嚴重」,隨後將人帶往2樓房間反鎖並伸出狼爪猥褻,案經台北地院審理後,不採信曾男「正當治療」的說法,在審酌相關事證後,依利用權勢猥褻罪判處曾男7個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被害女子A女於2024年11月10日下午,在丈夫陪同下前往該宮廟參拜。曾姓宮主見有機可趁,先是在1樓進行簡單儀式,隨後向A女聲稱其「狀況非常嚴重」,必須單獨抱著香爐前往2樓續行儀式。A女因基於對宗教宮主的敬畏與信任,不疑有他隻身前往,未料一進房間,曾男便隨即將房門反鎖。
曾男入房後,要求A女解開內衣扣,佯稱要進行穴道按摩驅邪,過程中,曾男雙手從肩頸一路往胸部游移,甚至按壓乳頭並向下腹部摸索。A女因畏懼對方的宗教權勢與威嚴,驚慌之下不敢反抗,只能隱忍屈從,直到儀式結束後才倉皇逃離現場,被害人隨後因身心重創,出現失眠、焦慮等症狀,經醫師診斷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
法院審理時,曾男矢口否認犯行,辯稱當時是在進行正當的民俗治療。不過,法官向新北市政府民政局及內政部函詢查證,確認正統宗教科儀中,根本沒有「按壓胸部、下腹部」作為驅邪收驚的做法,且該宮廟2樓實際上為曾男的私人起居空間,並非宗教儀式場所。
此外,關鍵證據在於案發後,曾男的配偶曾傳送通訊軟體訊息給A女丈夫,內容提及「知道對你造成的傷害是無法用言語來表達的」,該道歉訊息當庭被法官認定為「不打自招」的定罪鐵證。
法官認為,曾男身為宮主,未能潔身自愛,反而利用信徒對宗教的敬畏與服從關係對女子伸出魔爪,犯後態度惡劣,但考量相關證據顯示曾男未直接碰觸受害者性器官,最終依利用權勢猥褻罪,判處7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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