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寫「自白書」認偷吃 因「事證不足」檢查官不起訴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曾姓男子懷疑自己的妻子外遇,因此請友人跟監老婆行蹤,果真發現妻子時常進出一名連姓男子的住處。質問後妻子坦承外遇,並簽下自白書與保證書承諾不會再犯,沒想到妻子之後還繼續與連男偷情,曾男忍無可忍提告兩人通姦,但檢察官卻認為事證不足、通通不起訴。

偷吃,男女 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示意圖(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曾男與曾在台中金錢豹酒店工作的中國籍妻子結婚,由於婚後妻子仍流連夜店,臉書上的照片也有許多異性留言,因此曾男開始懷疑妻子外遇,果真在友人的協助之下找到證據,而事後妻子也坦承外遇,並寫下自白書與保證書承諾不會再犯,再犯就要賠曾男100萬元,但妻子還是繼續外遇,曾男憤而提告通姦。

台北地檢署開庭時,曾妻、連男均否認通姦,曾妻表示,她與連男是在討論網路拍賣之事,是因丈夫經濟碰到問題又質疑她外遇,才會要求她寫自白書與保證書去向連男要錢,如果不從還會被曾男毆打。因此檢察官判定,自白書與保證書是在脅迫下撰寫,全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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