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見面!男網友車震國中學妹 妨害性自主判2年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台北市1名男子去年跟就讀國三的女網友見面時,竟把車停到人煙稀少的地下停車場內,對女網友毛手毛腳、發生性行為。由於女網友回家後驗孕被家人發現,事情才曝光。台北地院審理後,今(18)日依妨害性自主,判處男子有期徒刑2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父母離異、與祖父母同住的國三少女小潔(化名),2015年3月間在臉書上認識18歲的國中學長吳男,由於那段期間小潔剛跟男友吵架、分手,所以上課時會透過臉書或LINE斷斷續續與吳男聊天,也有提到她剛分手的事。同月23日當晚下大雨,小潔晚自習結束後沒帶傘,吳男就開車來接小潔回家,卻將車駛入古亭國中地下停車場內。吳男在車內先強吻小潔,邊說2人是男女朋友,這樣沒關係,小潔回說,2人才認識第一天,不是男女朋友,但吳男不管仍一直摸,還將小潔的座位往後倒,並往副駕駛座靠,抓住小潔的手幫其打手槍,並於褪去小潔衣物後性交。嗣因小潔持驗孕棒驗孕被祖母發覺,事情才被揭發。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吳男觸犯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的女子為性交罪。審酌吳男僅因衣食無法克制己身情慾,竟罔顧少女尚屬年幼而對其性交,對於少女身心健全及人格發展均產生不良影響;且犯後否認犯行,不僅不願意和解,還在偵審過程中不斷陳稱少女交往複雜,判處有期徒刑2年。可上訴。

古亭國中外觀。取自Google地圖

▲(圖/Google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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