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壇PO裸胸、腿開照 賣淫訊息「有加18禁」判無罪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去年12月至今年1月間,20多歲陳姓及湯姓女子在某論壇PO出性交易訊息,被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分別判刑3月及2月。對此,新北地院合議庭則認為,該論壇有分級,且嫖客都是成年人,判決無罪,可上訴。

性愛https://www.flickr.com/photos/well_lucio/763614609/in/photolist-2atJ28-bspFQ6-m8Pwf-o78pD-dJhq63-4rYKYX-4zvBtE-2kDub-4sNZ2H-4d6nEp-4xUBZ2-dU7r6C-xHvWk-dU7psj-5EkQGT-bPPdrD-uuuiE-dU1MWx-7vKc8J-rziHY4-4EX8jv-84Dond-dU1NNv-2pX8t-svXqef-cv96Nw-dU7qJ3-6jhfFY-2Pq78-dU1MxX-dU1NeZ-Hjyjwe-4tYAXT-4KQJmM-5aYcK3-4Hi9XN-5zJ3z6-dU7puE-5GxBak-5Jt21s-dU7qhq-7tHvuy-8jv1w3-cPWoGG-dU1Nk8-dU1MMp-dU1Pc2-2kDtM-dU7r2q-7tDyiT

▲示意圖(圖/攝影者well lucio, flickr CC License)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陳、湯2女在論壇PO出「冷冷的冬天,快來找年輕本土...紓壓」、「火熱熱溫暖你的心...家家有本難念的經,自食其力,不偷不搶」等暗示性訊息,並隨文附上女子裸胸、張開大腿等照片。

員警發現後,佯裝男客透過LINE聯繫,今年2月前往工作室,查獲一名男客剛與陳女辦完事,依違反兒少性交易條例中的「刊登使人為性交易訊息罪」起訴,陳、湯2女分別判刑3月及2月,另外,陳女與男客性交易部分,則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

不過,合議庭調查後認為,該論壇分類區有網路分級制,網頁會跑出未滿18歲不得瀏覽對話框,雖然無法確實過濾年齡,但不得將網路管理者責任轉嫁給2女,加上在場3名男客都成年,沒證據以未成年者為引誘對象,依此判決無罪,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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