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衰!車禍保留現場不移機車 後車當「塑膠袋」輾過

記者何正鳳、田居達/高雄報導

高雄有一名31歲的呂姓機車騎士,昨(16)日晚上經過七賢二路和錦田路口時,一位汽車駕駛突然開車門,害他嚇到自摔。但禍不單行的是,他為了保持車禍現場,機車倒在路中間沒有移開,結果一輛廂型車開過來,又直接輾過去。讓他短短20分鐘內,接連發生了兩起車禍,實在很倒楣!

慘! 前車"突開車門"才害摔 後車又撞上

▲機車騎士為保持車禍現場,沒有將機車移開。

記者何正鳳:「當時車輛就像這樣停在路口,女駕駛沒有注意到路況,突然打開車門,害機車騎士自摔。」自摔之後還有更慘的,騎士為了保持車禍現場,讓機車倒在路口中間沒有移動。結果一輛廂型車開過來,竟然直接輾過機車,讓在場所有人都傻眼。

慘! 前車"突開車門"才害摔 後車又撞上

▲廂型車以為機車是黑色塑膠袋竟輾過。

目擊民眾:「(廂型車駕駛)說他沒有看到,我覺得好笑,機車有夠倒楣。」中正三路派出所副所長陳朋永:「把該機車誤以為是黑色塑膠袋。」

慘! 前車"突開車門"才害摔 後車又撞上

▲目擊民眾覺得很好笑。

廂型車就卡在機車上方,前進後退都不是,機車車主實在覺得自己很倒楣,短短二十分鐘內,竟然一連發生兩起車禍。再看看這個車禍現場,57歲的廂型車駕駛以為倒在路中間的機車是黑色塑膠袋。

當時事發的時間是晚上7點半,現場雖有路燈,但不算很明亮,從廂型車駕駛開過來的角度看,如果注意力不夠集中,確實可能沒注意到地上黑黑的一團是機車。

慘! 前車"突開車門"才害摔 後車又撞上

▲廂型車就卡在機車上。

中正三路派出所副所長陳朋永:「車禍後方30公尺去做設置警告標誌。」民眾發生車禍,在不嚴重影響交通的情況下確實要保持現場,等待交通警察來處理。但是在等待的過程中,為了避免二次被撞,市區要在30公尺外,高速公路100公尺外放置警示標誌。才不會像這個倒楣的騎士一樣,自摔之後,機車又被廂型車輾過。

慘! 前車"突開車門"才害摔 後車又撞上

▲警方表示發生車禍要做警告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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