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殺2隻貓遭判刑 陳皓揚不上訴預計近日將執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前台大化工系僑生陳皓揚被控虐殺2隻貓咪,日前遭台北地院依動保法「故意使動物受傷致死罪」判處10月,得易科罰金60萬元,併科35萬元罰金。由於陳皓揚、檢方收到判決後均放棄上訴,因此全案確定。台北地院上周將確定判決卷證送交北檢,預計檢方近日將傳喚陳到案執行。

陳皓揚被控在2015年12月底,涉嫌在台北市青田街虐殺街貓「大橘子」,今年5月被檢方依違反動保法起訴,但起訴不到3個月,又被控虐殺位於文山區的寵物餐廳店貓「斑斑」,遭檢方追加起訴。陳皓揚到法院出庭時,還發生旁聽民眾趁陳皓揚離開法院時,對著他追打、叫罵。且宣判前最後一次開庭,陳皓揚向法官求情表示,已經受到教訓,也被學校退學,希望法院能給他機會,適當減輕一些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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