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眼!買「樓店」慘變停車空間 買家怒告房仲詐欺

記者邱瑞揚/台中報導

買屋要睜大眼!台中一位林先生經營的手搖飲料店想換店面,上網看物件,相中一中商圈的樓店,發現一樓是停車空間怕不能申請營業登記,原想作罷,但房仲業者卻聲稱屋主已變更室內空間,於是花460萬買下,簽了約先付訂92萬,結果房仲遲遲未把變更文件補齊,屋子無法交屋,他也作不了生意,氣得到派出所向房仲業者提出詐欺。

林先生買屋付了92萬訂金,屋子卻無法交屋,一樓店面還是停車空間。投訴人林先生:「一樓就是完全不能合法使用也不能申請營登,用平面車位的停車空間價格賣給我們,那又號稱樓店,我們真的很傻眼。」

買"樓店"變停車空間  買家告房仲詐欺

▲一樓主要用途為停車空間。

在台中經營手搖飲料店的林先生想搬家換地方,上網看到樓店物件,但與房仲碰面後,得知一樓是停車空間原想作罷,房仲卻信誓旦旦掛保證。投訴人林先生:「仲介也叫我們信任他,說會補資料,可是到最後還是無法補足一樓停車空間的變更資料。」

▲林姓買主怒控房仲處理態度不積極。

林先生相信專業,又看了的標的物件選單上,屋主在一樓空間增建部份勾選「有」,是否含停車位併同出售又勾「否」,於是把房價從638萬砍到460萬以為賺到了,付訂92萬後,房仲遲遲未補一樓的變更文件還不接電話,甚至家屬打給店長,對方處理態度卻不積極。房仲店長:「我想說我們是明理人可以好好談,如果林先生這樣又回到原點。」

買"樓店"變停車空間  買家告房仲詐欺

▲林姓買主怒告房仲業者詐欺。

林先生一家四口原本是無殼蝸牛,打拼多年有了點錢,首次購屋卻遇到這種事,房仲業者也發出書面聲明,當初簽約時已標示一樓主要用途為停車空間,將與客戶盡力溝通,但林先生氣不過,已到派出所向房仲業者提告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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