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手筆請50鋼管辣妹風光葬父 議員竟竊公用電遭判6個月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嘉義市無黨籍議員董國誠,3日為亡父、前嘉義縣議長董象風光出殯,動用了200多部賓士禮車,和50輛鋼管辣妹舞車送行,場面盛大引發關注,但昨(5)日卻因8年前擔任太保市長時,將自家照明路燈私接到公用路燈電源,竊電約1萬4千元,遭嘉義地院判決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董國誠選擇低調不回應。

嘉縣前議長董象告別式 50位鋼管辣妹街頭秀舞。(圖/取自黑色豪門企業臉書)

▲嘉縣前議長董象告別式,50位鋼管辣妹街頭秀舞。(圖/取自黑色豪門企業臉書)

嘉義地方法院審判長王慧娟:「擔任太保市市長期間,委由包商去在他太保市的住宅內裝設路燈,並指示包商私接電源線,到圍牆外的公用路燈。」

根據判決指出,民國98年董國誠擔任太保市長期間,為節省電費支出,委由李姓水電工在自家圍牆外裝設路燈4盞,並私接電源線至圍牆外,使用公用路燈的供電電源,電費由太保市公所買單,事發後董國誠否認犯行,辯稱自己將工程包給李姓水電工,沒有指使該如何處理,也不知其如何運作,但李姓水電工卻供稱,是聽從屋主指示施工,且施工過程皆有向董國誠說明。

董國誠(圖/翻攝自董國誠臉書)

▲嘉義縣議員董國誠,遭嘉義地院依竊盜罪判處6個月徒刑。(圖/翻攝自董國誠臉書)

台電嘉義營業處副處長許一女:「在102年的時候是由市公所針對這四盞,比較有疑義的路燈來申辦廢止,所以我們台電就配合將這四盞路燈斷電。」

經法官審理,董國誠家用4盞路燈從民國101年5月開始私接公用電,直到102年6月被查獲剪斷連接電源,推估此期間董國誠盜用電費約1萬4454元,嘉義地院認為董國誠身為地方官員知法犯法,且事後還否認犯行,難認悔意,將他與李姓水電工依竊盜罪,分別判處6個月及2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董國誠低調不願多談,怎麼也沒想到會為了不到一萬五千元的電費,帶來牢獄之災。(整理:實習編輯柯佩瑄)

三立新聞台 加入 @setn 好友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