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欠債多年不還!男2度擲汽油彈 法院認應是壓力大輕判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台中市陳姓男子因友人欠債不還,前年喝酒時越想越氣,跑到友人家丟擲汽油彈,丟了1顆不夠,3小時後再丟1顆,幸好2次都被鄰居發現、即時撲滅,只造成少部分設施燒毀或燻黑。檢方原本請求重判3年8月,但最高法院支持歷審見解,考量陳男的犯案動機,加上他的祖母臥病在床,應是壓力過大出現的衝動舉動,今(18)日將上訴駁回,判刑2年確定。

判決書指出,陳男因不滿友人廖男欠債未還,且經催討未獲置理,又因家庭經濟狀況不佳,需錢花用,於2015年9月12日凌晨0時許喝醉後開車到廖男住處,點燃用玻璃瓶自製的汽油彈後朝對方住處丟擲,產生火勢足以將建物燒毀,幸好被廖男鄰居發現,只有燒黑盆栽等物品,但他仍怒氣難消,3個小時後又再丟了1顆汽油彈,同樣被鄰居發現撲滅,只燒黑了電源開關。

歷審認為,陳男確實不該扔擲汽油彈,但他的祖母臥病在床,全家經濟來源只剩他一人,壓力大才會在酒後做出這種衝動的行為,而且只造成設施燻黑燒壞,沒有造成傷亡、廖男欠債多年也確實沒有依照約定還錢,最後依放火燒燬供人使用之住宅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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