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大變革:「賴素如條款」 羈押案律師可閱卷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司法院今(19)日根據大法官釋憲意旨,通過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開放偵查中羈押案件律師的閱卷權,但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律師不得將閱卷內容公開,否則會受到懲處,上述條文被法界認為是「賴素如條款」。這項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將銜行政院送交立法院修法,未來我國偵查中聲押制度將重大變革,律師在法庭攻防與檢方享有武器對等原則。

前台北市議員賴素如4年前在雙子星開發案中,被控索賄遭收押146天,直到起訴後20天才獲1500萬元交保,但她不滿聲押時,委由律師閱卷被駁回,針對閱卷權向大法官聲請釋憲。大法官於2016年4月作成737號解釋,認定現行法律沒有讓偵查中的犯罪嫌疑人及律師,獲知聲押理由的具體內容及證據,違反憲法規定,應在1年內修法,逾期失效,以落實保障人權及訴訟權。

雙子星案,賴素如一審被台北地院重判10年,上訴後,現由高等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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