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控訴「恐怖計程車」不起訴 檢察官:兩女誤解導致誤會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呂姓女子,去年6月喝完酒後,和朱姓閨密一起搭乘大都會計程車回家,呂姓女子指控林姓運將趁她們酒醉閉目養神時,故意繞路還意圖不軌,不但在網路上控訴,還指控運將妨害自由和詐欺,不過士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應該是兩人對行車位置誤解,才會導致誤會,因此以罪證不足,將運將不起訴。但呂姓女子不能接受,已向高檢署提起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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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小姐指控搭到「恐怖計程車」。(圖/翻攝自呂女臉書)

呂姓女子指控,當時她們從光復南路叫計程車要前往新莊,結果司機竟然趁她們不注意開往基隆,直到她們用吼的,運將才願意下交流道停車,讓兩人在延平北路公廟旁下車上廁所,呂姓女子還表示,上完廁所後,運將又強迫兩人上車,最後是停到汐止新台五路兩人才被放下車,因此提告運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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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計程車事件」女主角呂小姐。(圖/翻攝自呂女臉書)

不過運將表示,兩人都喝酒,一開始確實往新莊走,但後來是呂姓女子改口說要去汐止,所以才改走高速公路,開到一半兩人又說要上廁所,才讓她們下高速公路到宮廟借廁所,之後呂姓女子又改口要去新台五路,他才會這樣走,堅持沒有繞路。

而檢察官也發現,這段時間呂姓女子總共打了21通電話給外婆、父親、阿姨及丈夫,而且經過計程車完整衛星定位比對,呂姓女子指控運將開車前往基隆時,其實車子是開在往新莊的方向,根本沒有繞路,另外當兩人上廁所時,也沒有打電話向親友求救,朱姓女子也說「我已經醉了、完全沒有印象」,因此認為兩人是因為對行車位置誤解,才會導致一連串誤會,因此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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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姓運將遭控「恐怖計程車」憤而提告。(圖/資料照)

至於當時因為呂姓女子PO文,而遭到網友一面撻伐的運將,提告呂姓女子妨害名譽及誣告罪部分,還另案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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