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組織工會 員警:警察沒人權,怎麼保障民眾的人權

記者張之謙/台北報導

為支持警消人員組工會,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今(20)日邀請警消人員、學者專家及政府官員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各黨派共同支持「工會法第四條修正草案」,保障警消人員基本的勞動權。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警員石明謹表示,當警察沒有人權的時候,怎麼有辦法去保障台灣人民的人權。

徐永明表示,現行工會法第四條第一項規定勞工有組織及加入工會之權利,同條第四項規定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公務人員之結社組織,依其他法律之規定。這個「依其他法律規定」其實是將警消人員組織工會的權力排除掉,雖說是適用公務人員協會法,但公務人員協會法第七條就是禁止警政與消防事項進行協商,簡單來說這是把警消朋友的勞動權力閹割掉。

徐永明 圖/時代力量提供

▲徐永明認為應該把組工會的權力還給警消人員。(圖/時代力量提供)

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指出,愈是先進的國家就愈少限制警消人員組織工會,憲法、國際公約大法官釋字等這些都不是重點,「重點是我們到底要成為什麼樣的國家。」從各國經驗上來看,工會並不是完全沒有限制,但就罷工而言,與組織工會之間並沒有必然關聯,不應該把功能上的考量,去任意混淆為組織上的限制。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常務理事吳宗哲表示,這七年來警察過勞死或中風者已超過70人,去年警察自殺人數更超過10人,警力缺額超過2萬人,每人每月平均加班時數超過80小時,官方說法都是家庭因素、感情因素,「但永遠都不是工作因素」。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警員石明謹表示,當警察沒有人權的時候,怎麼有辦法去保障台灣人民的人權,過去對於警消組織工會有很大的迷思,認為是要對抗上司,但如果警察連最基本的工會都沒有,要人民要怎麼相信政府跟基層警員是有溝通管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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