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訴」成家暴新型態 受害人:郵差來送掛號都很害怕

記者張之謙/台北報導

家暴案件近來受到社會各界廣泛關注,但除了一般人認知中的身體與精神上的暴力對待之外,現在還出現了以「濫訴」為形式的家暴,因此勵馨基金會今(22)日號召相關婦女團體、司改會、濫訴家暴受害人以及民進黨立委李麗芬、周春米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將遏止濫訴納入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的討論中。

所謂「濫訴」就是透過不斷對受害人提起各式各樣、甚至是重複的訴訟,讓受害人必須不斷出庭,花費大量金錢聘請律師,造成受害人長時間龐大的精神及經濟壓力。

濫訴家暴受害人王敏表示,他先生對他的濫訴行為從102年11月至今,已經超過3年仍未停止,而且除了他之外,包含他的父母、姊姊、律師,甚至是小孩的心理醫師及馬偕醫院院長,都多次成為被告,不但無法正常生活、工作,也帶來極大的壓力,「每次看到郵差送掛號信都令全家人精神緊繃,因為不知道又會有什麼樣的傳票、起訴書、律師函送來。」

濫訴家暴記者會 記者張之謙攝

▲王敏講述自身經歷的過程數度落淚。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申訴中心主任蕭逸民表示,宣家(王敏夫家)自102年11月起,除離婚官司外,共發起五波訴訟行動,衍生訴訟案件共40件,其中有部分更是在檢察官決定不起訴後,隔一段時間再以相同事由提起的重複訴訟,明顯屬於濫訴。而在這些案件中,共有28件刑事訴訟被法院駁回或是檢方不起訴,6件民事訴訟也均被法院駁回,可見宣家提起訴訟的目的在對王敏精神騷擾,濫用司法資源實施家庭暴力。

濫訴家暴記者會 記者張之謙攝

▲林美薰呼籲政府應將禁止濫訴納入保護令的核發款項。

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林美薰表示,目前許多家暴被害人都深受濫訴之苦,其中多數涉及監護權爭奪,政府應將禁止濫訴納入保護令的核發款項,保障被害人及其子女,此外我國法律目前仍缺乏制衡濫訴的措施,呼籲立法院盡速通過《跟蹤騷擾防治法》,增加被害人的救濟管道。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也表示,英美各國皆有防止濫訴的相關措施,政府應將遏止濫訴納入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的討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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