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死有理?總長替王鴻偉提非常上訴 教誨志工認有教化可能

記者張哲豪/台北報導

新北市淡水17年前發生一起震驚全台的單戀情殺案件,兇手王鴻偉因為追求死者張雅玲不成,開賓士車將她撞昏之後拿刀行兇,砍了對方脖子176刀後棄屍,被判決死刑定讞,但檢察總長顏大和認為他有悔意,今(13)日跟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

砍女176刀判死 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

▲王鴻偉2000年時犯下兇殘的兇殺案。

這起發生在2000年的砍人案,20歲的死者張雅玲,在朋友的介紹下認識了王鴻偉,不過王鴻偉因為追求不成引發爭吵,同年9月趁對方要上班時開車將人撞昏後,再拿西瓜刀對死者的頭部、頸部連砍176刀後棄屍。案件經過多年纏訟,在2009年判處死刑定讞,不過最高檢認為這起死亡案件,排除了被告有無教化可能性的事證調查,違反了歷年判決死刑的慣例、平等及比例原則,因此檢察總長顏大和在今日提出非常上訴。

砍女176刀判死 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

檢察總長顏大和:「通常都會研究,但是這個案子把他排除,跟平等原則和比例原則有違啊!」

今日也找到了曾經多次在監獄探望王鴻偉的教誨志工黃明鎮,他提到這些年下來王鴻偉已經改變許多。

砍女176刀判死 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

▲教誨志工認為王鴻偉改變很多,有教化可能。

王鴻偉教誨志工黃明鎮:「確實過去從一個無知的青少年,不太懂得處理感情的事情,所以可能在一些藥物的影響情況之下,做出那樣的傷天害理的行為,這些都有所不智,所以後來經過我們的教化以後他確實有回復,回復以後的改變,就是不但是自己願意向被害人全然道歉,而且他也寫下很多的一些文字,來敘述他過去的一些痛悔的情形。」

黃明鎮表示王鴻偉多次向家屬懺悔,也在監獄中學習作畫跟寫詩,個性已經大大的改變,對於當年的衝動也很後悔,希望司法能夠調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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