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志展砍警13刀!二審仍判9年6月 傷警:應嚴懲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廚師吳志展去年因不滿違停遭開罰單,竟猛砍警員張家逢13刀。高等法院今(4)日仍依殺人未遂罪,判他有期徒刑9年6月。受傷警員張家逢跟在押中的吳志展,均前來聆判。對於二審刑度,張家逢表示,尊重法院判決,但猛砍10幾刀,前所未見,應嚴懲。

在押被告吳志展聆判後,被法警還押看守所前,媒體問他是否上訴,他只回謝謝大家。

至於張家逢受訪時則表示,當初傷勢非常嚴重,但目前有恢復到七、八成,作息方面都還正常,但還沒有跟被告談到賠錢的部分,分局有請民事求償的律師,會再談後續賠償問題。至於量刑部分是法院在決定,所以要等看到判決書後,看裡面爭點寫得如何,再決定後續動作。張強調,當時自己穿的是制服,但吳志展卻公然對警察砍殺,猛砍10幾刀,前所未見,還是要給他最嚴厲的處置。

砍警廚師吳志展還押看守所。潘千詩攝影

▲▼砍警廚師吳志展二審仍判9年6月,傷警張家逢表示,公然對穿制服的警察猛砍10多刀。(圖/記者潘千詩攝影)

新海派出所警員張家逢(圖/記者潘千詩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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