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招聲明也沒用!律師找出這點 可判陳星「5年徒刑」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女作家林奕含逝世,昨(12)日在台北第二殯儀館舉行告別式,林奕含的父母、哥哥和丈夫首度露面,場面哀戚,由於林奕含父母曾發表公開聲明,指補教名師陳星涉誘姦,但忙於為女兒處理後事,遲遲未和檢警聯絡,讓案情陷入膠著,甚至外界認為陳星可能全身而退,不過律師楊淑惠可不這麼認為。

林奕含出殯 圖/記者林敬旻攝

▲林奕含的母親在告別式上一度癱軟。(圖/記者林敬旻攝)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楊淑惠表示,林奕含與陳星發生關係時年滿16歲,依刑法第227條規定,若雙方是合意性交,男方並無不法,但刑法第228條「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交者」沒有年齡限制。

楊淑惠表示,陳星在聲明中表示,兩人交往是在林奕含高中畢業後,到台北念書時,雖然兩人脫離師生關係,「但形式上雖沒師生關係,實質是師生關係延伸」,若能依這點在法庭上進行攻防,法官能依此論罪,最高可判處5年徒刑。

檢追關鍵筆電、日記 林奕含父母拒絕

▲林奕含的事件仍持續延燒。(圖/翻攝自Readmoo電子書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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